樹林社區大學103年度第2期學員報名選課註冊須知
壹、註冊注意事項:
一、所有學員報名選課或改選退費等行政事宜,請至樹林社大辦公室辦理。
二、請詳閱選課手冊,依您許可時段選讀課程。(社大擁有決定課程開設與否之權利)
三、報名所需資料:新生-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一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;舊生---學員證;符合學費減免學員-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,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。(減免資格參閱第叁大項說明)
四、報名日期與時間:
1、103年6月9日起,開放舊生報名;103年7月5日前舊生報名免報名費。103年春季班課程10人以上團報,學分費優惠95折(不適用學分費2000以下及推廣課程)。
2、103年6月30日起,開放新生報名。
3、報名期間:社大辦公室週一至週五下午2點至晚上9點(周六日不開報名)。
4、報名截止日期為103年9月27日(六)
5、報名地點:樹林區樹林國小(育英街176號 社大辦公室)
貳、費用及改選:
一、為保障學員權益,額滿課程恕不受理報名及旁聽
二、報名費200元,僅需繳交乙次。
三、製證費100元(舊生免交,惟補發仍需收取該項費用)。
四、學分費乙門一學分1000元。
五、電腦課程:加收電腦設備維護費1000元。
六、烘培課程:加收烤箱及場地費500元。
七、其他特殊教室課程:冷氣教室、視廳教室、地板教室等,加收設備維護費300元。
八、旁聽費:每堂250元,電腦課程另酌收電腦設備維護費50元。【DIY首座課程需另繳當日之材料費】
九、改選費:9月27日以前辦理免收手續費,9月29日起需繳交手續費100元並不退現金差額,9月29日起恕不退費。
十、收據補發:收據為改選、退選之必要憑證,請妥善保存,遺失或未攜帶者,需收取手續費50元。
叁、優惠暨減免辦法:(皆不適用保證金課程、學分費2000元以下及推廣課程)
一、學員所持學員證於103-春季第九週公民素養週集3個章,可抵乙門課程學分費100元。
二、本校特別對於『低收入戶』及『重度身心障礙人士』享學分費5折優惠;『輕、中度身心障礙人士』享學分費7折優惠,報名時攜帶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。
三、本校敬老優惠,特別優待七十歲(含)以上之學員,享學分費7折優惠。
四、為鼓勵本校教師選課,得享乙門課程學分費8折優惠。
五、服務本區之現任里長得享乙門課程學分費8折優惠。
六、現任樹林、彭福、武林國小教職員,得享乙門學分費八折優惠。
七、本校志工服務滿40小時以上,按服務時數比例折抵乙門課程學分費。
八、103-春季班代可享乙門課程,學費九折優惠。
九、選修免費課程,報名者須繳交1000元保證金,於課程結束後依規定退還。(詳閱本校『保證金退費辦法』)。
十、符合本辦法者,請務必攜帶證明文件正本。
十一、以上各項優惠請擇一適用,不得與已優惠之課程併計或重複使用。
肆、退費辦法:
一、學雜費退費辦法
1、退費時間:開課後第一週、第二週(9/15~9/27)除【報名費、製證費】外全額退費;第三週(9/29~10/4)除【報名費、製證費、教室維護費】外,學分費七折退回,第四週(3/24)起(除發生重大傷殘須持公立醫院證明、懷孕或輪調工作至外縣市者)外,概不受理退費。
2、退費務必檢附收據、學員證及存摺影本,並於規定期間內辦理,逾期視同放棄;凡未持收據且不補發收據者,本校恕不受理。
3、除因招生人數不足或其他因素,致發生未能順利開課之情形外,凡學員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者,均須按照上述第1、2、3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保證金退費辦法
1、缺席未超過上課總時數1/5者,第19週務必攜帶保證金收據,辦理退費。
2、辦理退費時間:缺席未超過總時數1/5者,請務必於當期第19週結束後1個月內,憑本收據辦理退費。(註:1/5係以報名上課日起算)
伍、旁聽辦法:
一、第三週(9/29)起,未額滿課程需收取旁聽費250元,電腦課程另酌收電腦設備維護費50元。欲旁聽未額滿課程視需要自付該堂教材費用,額滿課程恕不接受旁聽。
二、旁聽者:務必至社大辦公室辦理繳費,繳費後領取旁聽費收據,出示旁聽費收據後方可聽課。
三、為維護校園安全,未依前述一、二點規定辦理旁聽,經勸導無效者逕向警政單位舉報。
陸、開課後應注意事項:
一、開學日期:103年度秋季課程於103年9月15日(星期一)開學,請於所選課程時間到校 上課,不另寄通知。
二、上課教室:開學第一、二週於本校(樹林國小穿堂)公佈。
三、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【晚上7:00~9:30】;星期六【早上9:00~11:30;下午2:00~4: 30】。戶外課程除外。
四、學員進入校區一律配帶『學員證』,並依序進入校園。【為維安,非本校學員不得進入教室,如有下列情形:其學員證為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或不實等情事者,如經察覺,得依刑法第210條(偽造文書),及第306條(擅自闖入他人場所)論處,而立即沒收學員證並移送法辦 】
五、第九週公民素養課程週,原課程皆停課一週,本校安排免費講座,請學員務必選讀。
六、為響應環保,缺課未超過總時數1/5者,採申請制發放研習時數證書。【於第十二週開放申請,第二十週開始發放】
七、本校保留開課與否的權利。
一、所有學員報名選課或改選退費等行政事宜,請至樹林社大辦公室辦理。
二、請詳閱選課手冊,依您許可時段選讀課程。(社大擁有決定課程開設與否之權利)
三、報名所需資料:新生-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一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;舊生---學員證;符合學費減免學員-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,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。(減免資格參閱第叁大項說明)
四、報名日期與時間:
1、103年6月9日起,開放舊生報名;103年7月5日前舊生報名免報名費。103年春季班課程10人以上團報,學分費優惠95折(不適用學分費2000以下及推廣課程)。
2、103年6月30日起,開放新生報名。
3、報名期間:社大辦公室週一至週五下午2點至晚上9點(周六日不開報名)。
4、報名截止日期為103年9月27日(六)
5、報名地點:樹林區樹林國小(育英街176號 社大辦公室)
貳、費用及改選:
一、為保障學員權益,額滿課程恕不受理報名及旁聽
二、報名費200元,僅需繳交乙次。
三、製證費100元(舊生免交,惟補發仍需收取該項費用)。
四、學分費乙門一學分1000元。
五、電腦課程:加收電腦設備維護費1000元。
六、烘培課程:加收烤箱及場地費500元。
七、其他特殊教室課程:冷氣教室、視廳教室、地板教室等,加收設備維護費300元。
八、旁聽費:每堂250元,電腦課程另酌收電腦設備維護費50元。【DIY首座課程需另繳當日之材料費】
九、改選費:9月27日以前辦理免收手續費,9月29日起需繳交手續費100元並不退現金差額,9月29日起恕不退費。
十、收據補發:收據為改選、退選之必要憑證,請妥善保存,遺失或未攜帶者,需收取手續費50元。
叁、優惠暨減免辦法:(皆不適用保證金課程、學分費2000元以下及推廣課程)
一、學員所持學員證於103-春季第九週公民素養週集3個章,可抵乙門課程學分費100元。
二、本校特別對於『低收入戶』及『重度身心障礙人士』享學分費5折優惠;『輕、中度身心障礙人士』享學分費7折優惠,報名時攜帶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。
三、本校敬老優惠,特別優待七十歲(含)以上之學員,享學分費7折優惠。
四、為鼓勵本校教師選課,得享乙門課程學分費8折優惠。
五、服務本區之現任里長得享乙門課程學分費8折優惠。
六、現任樹林、彭福、武林國小教職員,得享乙門學分費八折優惠。
七、本校志工服務滿40小時以上,按服務時數比例折抵乙門課程學分費。
八、103-春季班代可享乙門課程,學費九折優惠。
九、選修免費課程,報名者須繳交1000元保證金,於課程結束後依規定退還。(詳閱本校『保證金退費辦法』)。
十、符合本辦法者,請務必攜帶證明文件正本。
十一、以上各項優惠請擇一適用,不得與已優惠之課程併計或重複使用。
肆、退費辦法:
一、學雜費退費辦法
1、退費時間:開課後第一週、第二週(9/15~9/27)除【報名費、製證費】外全額退費;第三週(9/29~10/4)除【報名費、製證費、教室維護費】外,學分費七折退回,第四週(3/24)起(除發生重大傷殘須持公立醫院證明、懷孕或輪調工作至外縣市者)外,概不受理退費。
2、退費務必檢附收據、學員證及存摺影本,並於規定期間內辦理,逾期視同放棄;凡未持收據且不補發收據者,本校恕不受理。
3、除因招生人數不足或其他因素,致發生未能順利開課之情形外,凡學員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者,均須按照上述第1、2、3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保證金退費辦法
1、缺席未超過上課總時數1/5者,第19週務必攜帶保證金收據,辦理退費。
2、辦理退費時間:缺席未超過總時數1/5者,請務必於當期第19週結束後1個月內,憑本收據辦理退費。(註:1/5係以報名上課日起算)
伍、旁聽辦法:
一、第三週(9/29)起,未額滿課程需收取旁聽費250元,電腦課程另酌收電腦設備維護費50元。欲旁聽未額滿課程視需要自付該堂教材費用,額滿課程恕不接受旁聽。
二、旁聽者:務必至社大辦公室辦理繳費,繳費後領取旁聽費收據,出示旁聽費收據後方可聽課。
三、為維護校園安全,未依前述一、二點規定辦理旁聽,經勸導無效者逕向警政單位舉報。
陸、開課後應注意事項:
一、開學日期:103年度秋季課程於103年9月15日(星期一)開學,請於所選課程時間到校 上課,不另寄通知。
二、上課教室:開學第一、二週於本校(樹林國小穿堂)公佈。
三、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【晚上7:00~9:30】;星期六【早上9:00~11:30;下午2:00~4: 30】。戶外課程除外。
四、學員進入校區一律配帶『學員證』,並依序進入校園。【為維安,非本校學員不得進入教室,如有下列情形:其學員證為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或不實等情事者,如經察覺,得依刑法第210條(偽造文書),及第306條(擅自闖入他人場所)論處,而立即沒收學員證並移送法辦 】
五、第九週公民素養課程週,原課程皆停課一週,本校安排免費講座,請學員務必選讀。
六、為響應環保,缺課未超過總時數1/5者,採申請制發放研習時數證書。【於第十二週開放申請,第二十週開始發放】
七、本校保留開課與否的權利。